文/网络 转载 2017年10月28日 16:12:08
法学基础理论之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规头图.png



      行为不针对竞争对手,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仍可能构成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重点法条】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意思分解】

  1、注意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

  (2)行为对象是竞争对手,而非针对竞争对手,则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主观上是为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故意)。

  (4)客观上有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且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道或可推知。

  【不要混淆】

  1、本条虽内容极简单,但考试频率颇高。其难点在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构成的认定,考生应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2、行为不针对竞争对手,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仍可能构成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

  【重点法条】

  第十五条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意思分解】

  本条也是限制竞争行为,禁止两类行为:

  1、投标者之间恶意串通投标行为;

  2、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恶意串通行为。

  【真题回顾】

  (2007江苏真题B类)

  海城市甲公司研发部门技术人员A按公司安排开发一项商业秘密,用于甲公司生产的制鞋机中,甲公司生产的制鞋机因此在华东地区长期销路很好,市场影响大,知名度很高,有时甚至缺货,海城市乙公司也生产制鞋机,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销路不好,乙公司号召员工献计献策,以打开产品销路。

  46、乙公司员工提出的如下建议中,能够合法实施的是( BCD )。

  A.该销售价的10%对购买方业务员个人进行奖励

  B.凡购买一台制鞋机时赠一只价值15元的小手电

  C.购买十台以上制鞋机的按90%付款

  D.按销售价的10%给介绍人奖励

  47、对于甲公司在其制鞋机中拥有的商业秘密,乙公司能合法获得该商业秘密的途径有( ABC )。

  A.自行开发研制获得 B.实施反向工程获得

  C.低价向甲公司购得 D.高价向A购得

  48、乙公司生产销售制鞋机时,不得采用甲公司生产销售的制鞋机所特有的( BC )。

  A.形状 B.包装 C.装潢 D.名誉

  49、乙公司为改变品牌形象,将从甲公司购买的制鞋机换上自己的商标进行销售,该行为( C )。

  A.客观上利于甲公司,是合法行为 B.是虚毁宣传行为

  C.侵犯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D.是商业诋毁行为

  50、若乙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了100万元的自产制鞋机并收到贷款,则乙公司应缴纳( A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契税




分享给朋友:
0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相关推荐
刑法学:刑事责任年龄 法规
刑法学: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学:犯罪未遂 法规
刑法学:犯罪未遂
刑法学:犯罪中止 法规
刑法学:犯罪中止
评论
翻页/查看更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