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地名标志收费纳入财政预算拨付的请示
市政府:
省财政厅、物价局、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吉财非税〔2010〕913号)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地名标志收费”。同时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成本核定、分级负担’的原则予以保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认真做好本级2011年度城市地名标志设置经费预算和协调落实工作”。市民政局认为,地名标志是全社会使用的公共产品,是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设置城乡地名标志是一项公益事业,是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地名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能。要建立地名标志常态设置和管理机制,实现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做到随建随设。我市城市住宅小区和沿街住宅已成规模,并有新的住宅陆续完工,今年重点安装市区门牌,包括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住宅楼等标牌。
标牌价格按“吉省价收联〔2009〕80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号、吉财非税〔2007〕749号”规定,为0.08303元?平方厘米。按照国家GB17733-2008《地名标志》标准规格,楼牌为374元,大门牌199元,中门牌70元,单元牌32元,小门牌11元,户牌8元。据初步统计,需安装标牌如下:
1、安装楼牌108个,需资金40,392元;
2、安装大门牌267个,需资金53,133元;
3、安装中门牌169个,需资金11,830元;
4、安装小门牌232个,需资金2,552元;
5、安装单元牌843个,需资金26,976元;
6、安装户牌1,896个,需资金15,168元。
上述合计安装标牌3,515个,合计资金109,659元。安装费平均每个10元,需资金35,150元。总计资金144,809元。此项工作计划10月底全部安装完。
妥否,请批示。
龙井市市政局
201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