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目前,全国城镇化率已接近55%,户籍人口的城镇化还不足40%。四川省统计局的调查数据表明,将近40%的受访者想保留家中土地承包权,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有人说,要提高农村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必须打破农民进城的种种体制障碍。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对于农民来说,农民真正关心的是“农转非”能够带来什么。许多农民工进城后,生活得并不理想。例如,调查显示,在实际工作中有57.1%的人因为收入太低,工作太累而频繁更换工作,很多农民工为了提高收入水平不得不选择自愿加班,43.6%的人每周工作时长都是在50个小时以上。再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普遍偏低,存在农民工自身收入不高负担重、用人单位怕参保增加人工成本等多方面原因;农民工居住条件总体上难以令人满意,受租房成本和收入水平限制,只有极少农民工居住在有厨房和卫生间的成套单元房,大部分的农民工居住在设施不完善的各类简易房中。一方面,农民工们在城市里没能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没有相应的市民权利,另一方面,即便能转为城市户口以后,在城市就业所得到的工资收入减去购房、安家、生活等成本,也微乎其微。因此,农民工不愿“农转非”是从成本收益的角度作出的理性选择。
【题目】对于火车票登载商业广告,你怎么看?
【热点背景】
2016年全国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项目全面启动公开招商,共涉及17个铁路局。目前车票正面只发布文字类广告,若招商全部成功,今年预计发售“广告火车票”将达22亿张。
【参考答案】
铁路总公司实行改革以来,在资产经营开发方面,步伐明显加快。此次全面启动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项目招商工作,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自主经营行为,也是盘活资产、提高国企盈利能力的有益探索。铁路旅客列车本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火车票如果能够做广告,其优势是相当明显的,17个铁路局的客票总数量超过了22亿张。毫无疑问,火车票将成为铁路局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市场经济环境下,公交车车身及飞机登机牌上都有广告投放,高铁站或火车站到处可见广告。但是,看似简单的广告却涉及很多法律关系,隐藏很多法律风险。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制作、发布广告,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发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的不良广告,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发布违规或虚假广告,不仅面临着数额不菲的行政处罚,还可能就消费者的损失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铁路车票票面广告不是发布者想怎么发布就怎么发布,想发布什么内容就发布什么内容。尤其是,由于四通八达的铁路线贯通着天南海北,车票广告传播速度快,辐射人群多,涵盖地域广,一旦登载了违规广告,便可能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危害不特定的乘客和其他社会成员。
与此同时,火车票对票面上的广告进行招商,必然会引发很多旅客的质疑。我们花钱买到的火车费,购到手的成为了“广告火车票”,市场经济下的“广告火车票”,也不是不可接受,毕竟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广告,谁能不可能远离广告。但是“广告火车票”的得利者是铁路局,所得的“利”是不是也应该让乘客们“分享”,以此来推动票价和服务的转变,以便于乘客享受更多利益。
因此,火车票登广告需要遵循“让利于民”的原则。其一,广告不能影响到乘客的乘车信息,更不能造成乘客的“阅读障碍”;其二,在降票价上要有所体现,或者以打折的方式让利于乘客。比如说,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向公众公开广告收入,然而也让乘客分享到“广告费”,其实,铁路局的广告费也有乘客损失自身权益的功劳。毕竟在火车票上做广告与在电视节目中做广告是不同性质的概念,因为直接影响到了乘客的权益;其三,广告不仅要保证真实性,也要做些公益广告。
利用机票、车票、门票等票证开展广告业务,是业内通行做法。铁路企业在保证火车票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开展广告业务,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自主经营行为,也是铁路企业加快走向市场的具体体现。对此,乘客不会一概拒绝,但有利益却不能独占,铁路局懂得“分享”,则会使“广告火车票”走得更远些。
【题目】走在路上,坐在车里,大家都是低头摆弄手机的“低头族”,可有人却因此失去了生命。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背景】
走在路上,坐在车里,大家都是低头摆弄手机的“低头族”,可有人却因此失去了生命。2015年12月29日晚,28岁的王某一边玩手机,一边在浙江温州平阳县鳌江镇厚垟村的河边散步。厚垟村四周河流环绕,村民沿岸而居。她经过的河道约四五米宽,水面距离路面不足1米,周遭都没有栏杆阻隔。因为水质不错,村民们平时都在河边洗衣服。因为她一直在看手机,没注意到河,一下掉了进去,再也没上来。
【题目】习近平总书记说:梦在前方,路在脚下。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梦想,是坚信自己的信念,完成理想的欲望和永不放弃的坚持,是每个拥有她的人最伟大的财富。”梦想、理想及目标是个人、民族、国家奋斗的方向。梦想是美好的,实现梦想的路在我们的脚下,等着我们一步步前进。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梦在前方,路在脚下”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对于个人而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奇迹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它只是量的积累的结果。梦想的实现是需要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实现的。每个人,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不要幻想不劳而获,也不要抱怨不公平。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使真的掉馅饼,也只会发生在有充分准备、不断努力积累的人身上。只有通过不断的劳动取得的收获才是可靠的。
第二,对于整个国家而言,中国梦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也一定是会实现的。但是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所阐述的,实现中国梦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这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前提。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最。同时,实现中国梦必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行,必须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力量,必须汇聚亿万人民共同的梦想等。
总之,小到个人的梦想,大到整个国家的梦想,都需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梦在前方,路在脚下”,只有不断地努力、不懈地追求,梦想才会更加贴近现实,更快照进现实。
【题目】2015年11月,阿里健康联合滴滴出行、名医主刀(手术预约O2O平台)合作推出“滴滴医生”免费送医上门活动。对此,一些人为“滴滴医生”的探索叫好,但在部分专家眼里,“滴滴医生”这种新的商业模式能否持久、壮大仍存疑。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当下,看病难、看病贵的确是尴尬的现实缩影。在这样的境况下,“滴滴医生”的出现,符合时代的需求。
一直以来,医生逐渐固定在医院出诊,挂号看病成为基本流程之一。只有病人到医院挂了号,医患之间才算建立了契约关系,导致各医院的医生“都很忙”,尤其是热门科室的医生和专家,甚至是一号难求,看病难成为去医院就诊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滴滴医生”借助于互联网实现了医生主动上门服务,是对就医模式的革新。这种模式,拆除了医院的“围墙”,让求医问药更加方便。
从现实情况来看,“滴滴医生”的市场潜力无疑是值得期待的。从理论上说,对于一些诊断明确的疾病,患者无需到医院挂号,坐在家中就可以和医生视频对话,享受虚拟的“上门服务”。这种就医模式减轻了大医院的压力,节约了患者的时间精力,可谓一举多得。尤其是对于普通咨询,医生完全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在网上“坐诊”,不仅避免了患者有病乱投医,而且增加了医疗资源总供给。
但是,这种新的“就医模式”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如医生主动上门,发生医疗风险如何解决,而且“滴滴医生”这项服务尚处于法律模糊地带,因此,目前上门医生只提供听诊建议不开处方。
因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渗透,虽然像“滴滴医生”这类的医疗O2O模式的增长潜力无限,但是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尽快确定互联网医疗监管机制、责任认定机制、适用范围和诊疗规范,为“滴滴医生”保驾护航。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要做好服务项目的定位。无论在法律还是在技术层面,“滴滴医生”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有清晰的定位,否则难免引发纷争。其次,相关部门既要管控风险,又不能一管就死,要顺势而为,趋利避害,保持理性的态度。最后,面对阻碍医疗生产力的“条条框框”,有关部门理应废除修订不合时宜的旧法规,研究制定符合历史潮流的新法规,让良法成为万物生长的催化剂,推动医疗行业的颠覆式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