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部分大中城市地方政府为缓解交通拥堵、房价上涨等日益凸显的问题,相继出台了限制购车、限制购房数量以及限制外地户籍人口购房等一系列限购措施。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谈及交通拥堵时说:“城市交通体系频繁发生严重拥堵,给社会带来巨大时间与效率损失以及更加严重的尾气排放、空气污染和公众‘不幸福感’。”
2011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出台包括汽车限购、尾号限行在内的一系列措施,随后,广州、天津、成都等城市接连出台类似政策。但是以摇号限购等方式控制机动车总规模上升一类的措施,在贾康看来充其量不过是推迟交通系统“堵死”状态到来的时点而已。
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交通运行报告显示,2013年北京全路网工作日平均每天堵车1小时55分钟,比上年每天多堵25分钟。这意味着,实施交通限行政策已3年的北京,拥堵形势不仅没有明显改善,反而进一步严峻。
自2010年以来,为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在中央要求下,40多个城市先后出台并实施了限购、限贷、提高房贷首付比例等具体措施。然而,2013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除温州外69个同比上涨,最高涨幅达21.9%,不少城市的房价相比限购政策出台之时已将近翻番。有市民认为,频繁使用限购、限贷、限号、限行的直接后果就是误伤部分刚需消费者,同时可能会积累更多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城市的管理思路正从“限字诀”向“费字诀”演变,北京就大幅提高了中心区的停车费标准,但是这对缓解交通拥堵作用有限。
【问题】
城市管理中如何避免“限令依赖症”?
【参考答案】
要辩证地看待“限字诀”,一方面市场经济并不排斥必要的行政干预。在市场发展面临阶段性问题的时候,“限字诀”有一定的必要性,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性措施,在短期内维护市场的稳定。但是只有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行政干预才是有效和有益的。另一方面,行政干预不能代替市场规律。政府在城市治理中除了发挥管理作用,也要做好服务,尤其要避免患上“限令依赖症”,杜绝“限象”长期化、制度化的倾向。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必须引入市场化机制和手段来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
限购、限号、限行等“限令”的接连出台和长期存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市场在行政力量的干预下畸形发展,这些短期政策的缺陷暴露得十分明显,但是对这些“限令”的微调有可能引发报复性反弹,引发更多问题。“限令”成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政府部门的“限”和“费”管理思路,是一种“一刀切”的懒政思维,它不仅误伤刚需,还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要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城市治理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城市居民生活的品质,必须改善城市治理方式,善用城市治理手段,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使城市真正成为市民的宜居宜业之所。
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城市规划。城市治理,规划先行,城市治理得好不好,首先看城市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强调,规划在一个城市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城市规划必须以人为本,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人口和环境综合承载能力等因素,坚持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必须明确功能定位,不片面地贪大求全,适当疏散非核心功能,促进城市群内合理分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更新治理观念。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真正把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创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上来,推动城市规划蓝图落地。一方面把该管的要管住管好。明确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责任可追究,改变城市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另一方面要树立服务意识。把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提高市民对城市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职能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地。城市治理必须破除部门利益的藩篱,不能只顾及自身的“一亩三分地”,图管理方便而不考虑社会的运行成本。要探索改进城市治理的有效途径,导入市场化机制,避免患上行政干预的“限令依赖症”。
尊重群众意见,坚持民主决策。城市治理关系市民切身利益,必须充分尊重市民意愿。对有可能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的重大政策在出台之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公示、听证等形式吸纳民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治理和决策,确保治理措施和政策符合最大多数市民的利益。
做好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导向。城市治理必须坚持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的懒政思想,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强政策的针对性,提升政策的区分度。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短期化的城市治理政策,提升治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